

芯源微(688037):芯源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发布时间 : 2025-08-14 浏览次数 : 次买球网站 十大排行榜买球网站 十大排行榜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7一、《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7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7)。
2.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1号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公司前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为42,000.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29,800.00万元,合计额度为71,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 至2025年 6月30日 与关联人 累计已发 生的交易 金额
本年年初 至2025年 6月30日 与关联人 累计已发 生的交易 金额
注1:本次预计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9,800.00万元是对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注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 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 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 造,增材制造,3D打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半导体机器人、半导体制造设备及其他自动化设备 及零部件的研发、销售、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在机器人、半导体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半导体机器人、半导体制造设备及其 他自动化设备、零件的研发和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安川通商(上海)实业有限公司32.4194%;沈阳富创精密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32.4194%;上海优煦机器人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27.7881%;上海光启芯合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3731%
开展自动化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先进制造模式与系统管 理技术研究开发;智能机器与系统研究开发;工业自动化技术 研究;系统工程与成套装备研究;模式识别与图象处理技术研 究开发;工业和水下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研制;无人潜航器和 无人水面艇研制;相关检测、认证和培训相关学历教育、技术 服务与学术交流;《信息与控制》和《机器人》出版。
智能视觉产品生产。计算机软硬件、智能视觉产品、电子产品、 自动化设备、防盗报警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通讯设施的设计、 研发、生产、销售;安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 机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交通工程、管道铺设工 程、通讯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电话卡、充值卡及手机销售;系 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安防设备、机电设备及户外用品租赁; 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 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 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 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 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豁免披露关联交易具体信息,若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手的利益。公司根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填制《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上述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公司原董事郑广文担任富创精密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相关规定,富 创精密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原董事郑广文担任广川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相关规定,广 川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原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相关规定,沈 自所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原董事胡琨元担任沈阳聚德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相关规定,沈 阳聚德为公司关联方。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相关 规定,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现提请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