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9本量计算标准有关买球网站:事宜的公告》(一)
发布时间 : 2026-03-01 浏览次数 : 次去年12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9本工程量计算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方便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变化,精准把握实施要求,近期,我们将陆续对《公告》及进行解读,旨在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机构等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的执行指引,助力行业平稳过渡,共同推动工程造价改革迈向新台阶。
2024年底,新清单标准正式发布。新清单标准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两个造价关键点出发,着眼于“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形成一套符合市场交易习惯的技术性标准。结合江苏工作实际,《公告》对新清单标准在全省的落地实施作进一步补充说明。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符合2024版计价和计算标准的规定。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以参照使用。
(1)统一计价程序中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当“发包人提供材料”时,“材料费”计入相应清单综合单价。
(3)对“建筑物超高”“按质论价”“建筑工人实名制”及城市更新改造的相关措施项目清单作出调整或增补。
(4)明确建设工程计价以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次形成单位工程费、单项工程费、项目工程费,确保工程造价逐级形成。
(1)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组成规则》,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可以参照使用。
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的价格和消耗数量、费用计算的费率均由市场主体根据市场价格水平自主确定。
“安全生产”费用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足额计取。
(3)对比2013版计价和计算规范,2024版计价和计算标准部分内容发生较大变化。
① 按项编制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均由承包人承担(除合同有特殊约定外)。
② 发包人提供材料需协助协调、材料保管等,费用在总承包服务费中计取(除合同有特殊约定外)。
③ 人工、材料、机具燃料动力价差调整计取增值税,不计取管理费、利润(除合同有特殊约定外)。
④ 钢筋定尺搭接、非设计要求的马凳筋、斜撑筋、抗浮筋、垫铁等措施钢筋不计入钢筋清单工程量。
⑤ 除有专项设计,支架、吊架、基础型钢的制作、安装及刷油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工作内容中。凿(压、切割)槽、开孔打洞仅适用于改扩建及工程变更。
⑥ 土石方工程、道路基层等清单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较2013版计算规范发生变化。
《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苏建价〔2014〕448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及配套文件同时废止。
根据实施情况,将适时对公告进行调整。有关意见建议,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十大买球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