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买球平台: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管理人关于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3-20 浏览次数 : 次十大买球的app2024年11月2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阳中院”)裁定受理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纺织”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2月10日指定新野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5年2月6日,南阳中院裁定受理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2月7日指定新野纺织管理人为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新野纺织是国家大型纺织骨干企业,曾于200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过50多年的发展,拥有棉花收购加工、纺纱、织造、染整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在规模效应、品牌影响力、质量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旨在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现和识别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的重整价值,为后续启动和推进重整工作奠定基础。现管理人就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新野纺织于1996年12月20日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81679.4335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为:棉纺及棉织品,服装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新疆锦域纺织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4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6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棉纺织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棉花收购,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在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5471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棉纺纱加工;棉织造加工;针织品、纺织品及原料批发、销售;棉花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恺缌珈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月9日在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棉花收购;棉花加工;棉、麻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面料纺织加工;农副产品销售;棉花加工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野县汉凤纺织销售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在南阳市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棉纱、棉布销售;服装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南阳市汉凤新型纺纱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在南阳市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棉花加工;服装辅料制造;服装辅料销售;服饰制造;棉花收购;棉、麻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阳市汉凤针织染整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在南阳市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饰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饰研发;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面料印染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阳市新型面料织造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南阳市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棉花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服装辅料制造;日用杂品销售;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野汉凤物流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在南阳市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货物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维修。
新野县鑫发棉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26日在南阳市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棉花(皮棉)及其副产品、棉纱、棉布、纺织品、纺织品信息咨询;服装、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购销。
新野汇金实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在南阳市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五金、百货、棉纱、棉布、棉花购销。
呼图壁润德纺织工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棉花收购;棉花加工;棉、麻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石棉制品制造;服装辅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面料印染加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针纺织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面料纺织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阿拉尔锦盛纺织工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纺纱加工;棉花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阿克苏新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12月30日在阿瓦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棉花收购、销售,棉副产品销售,棉花种植,棉纱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昌吉金西域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9月29日在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籽棉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籽棉收购、皮棉销售、纺织品、针织品、农用薄膜、油料作物、棉粕、糖料作物、花卉作物、谷物副产品、建材的批发;化肥零售,油料、棉花、花卉、葡萄、含油果的种植,林木育苗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阿瓦提新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在阿瓦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棉花收购;棉花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棉、麻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的目的在于将本案转入重整程序,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的重整工作。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整体优化公司的组织管理、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的转型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健康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公司,实现债权人、职工、债务人、出资人和重整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
2. 本公告所记载的内容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在通过初步资格审查,根据管理人要求足额支付保证金并签署《保密协议》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 管理人可根据工作需要中止、继续或终止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并进行调整,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1.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意向重整投资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其他资信不良或失信情况;
3.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4. 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如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而对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5. 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优先考虑与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同行业或具有产业协同效应的产业投资人;
6.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将以一个投资主体的身份参与招募和遴选,并需明确牵头意向重整投资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符合全部报名条件,联合体成员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牵头意向重整投资人作为联合体的负责人,具体负责联合体参与招募和遴选的各项工作,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牵头意向重整投资人未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筛选或退出本次招募;
7.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含法定节假日)将报名材料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版(一式四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将报名材料盖章版扫描后以PDF文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
(5)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附件5);
(7) 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商登记信息、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情况、与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以及意向重整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情况),若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意向重整投资人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背景情况介绍,若意向重整投资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提供基金管理人的背景情况介绍;
(8) 如为联合体参与报名,需要提供联合体内部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介绍各自角色、权利义务、分工及职责等情况,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意向重整投资人,由牵头意向重整投资人负责提交报名材料、支付保证金、支付投资款等。管理人的相关通知等发送至牵头意向重整投资人,即视为已通知联合体投资人;
(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针对财务报表,意向重整投资人若存续3年以上,应当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存续3年以下(含),应提供自身全部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并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10) 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形式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投资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承诺等;
上述报名材料每份均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联合体报名的,为全体联合体成员)。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完整准确报名材料,且不予补正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视为意向重整投资人撤销报名。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并向意向重整投资人通报初步筛选结果(若为联合体的,向牵头意向重整投资人发送);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三日的补正期。
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将足额保证金支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未按时支付保证金的,视为撤销报名。
在意向重整投资人按时、足额支付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另行通知后续的工作安排以及需要进一步提交的材料要求(如有)。
通过初步筛选并按时、足额支付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调查期限为三十日,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及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并基于尽职调查情况自主进行相关的判断和分析并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此次投资的风险、后果和责任。同时,在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管理人亦有权组织对其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积极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本次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结合尽职调查情况,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法、可行的重整投资方案。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后,管理人将在南阳中院的监督指导下,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预招募投资人,管理人将向确定的预招募投资人发送确认函,其应自收到确认函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意向协议。在法院裁定本案转入重整程序后,预招募投资人需在管理人向其发送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预招募投资人则成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
若意向重整投资人出现违反《保密协议》等损害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利益的情况,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投资人资格;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定为预招募投资人或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意向投资协议或重整投资协议的,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被确定的预招募投资人或重整投资人不按照意向投资协议或重整投资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管理人自遴选确定预招募投资人并与其签订书面投资意向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以本金为限,不含利息,下同);对于入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化为重整保证金,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如出现新野纺织等16家公司未能转入重整并重整成功,以及其他管理人认为本案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及遴选工作无法继续推进的,管理人将视实际情况确定时间后退还保证金。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预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意向重整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