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1过1
发布时间 : 2026-03-31 浏览次数 : 次3月26日,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获得北交所上市委审核通过。
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真空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真空烧结炉、真空熔炼炉、真空镀膜机等真空设备。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刘顺钢,其合计控制公司 85.53% 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8,053.05 万元、31,151.93 万元、37,882.74 万元和 34,194.20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4,110.78 万元、6,475.84 万元、6,799.13 万元和 7,572.98 万元。
公司专注于真空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具有从设备自主设计到制造交付一体化能力,致力于功能材料领域,尤其是稀土永磁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真空烧结炉、真空熔炼炉、真空镀膜机等真空设备,下游应用涵盖稀土永磁行业、储氢材料加工行业、光伏领域、机械电子加工行业、金属加工行业等。
公司前身沈阳广泰线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6,734.25万股。截至最新披露,十大买球的app公司拥有1家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员工总计274人。
截至最新披露,刘顺钢直接持有公司66.23%的股权,并通过广泰控股、广泰高科分别间接持有15.1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19.30%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81.33%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85.53%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3 条第(一)项,即 “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053.05万元、31,151.93万元、37,882.74万元及34,194.20万元,业绩增速较快,主要得益于稀土永磁材料行业进入高景气的发展周期,公司稀土永磁领域的订单金额及业务占比快速提升。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110.78万元、6,475.84万元、6,799.13万元及7,572.98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当期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712.50 万元、2,371.64 万元、897.43 万元及564.85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6.10%、32.47%、13.02%及 7.37%。相关政府补助主要为公司稀土永磁材料制备关键成套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广泰真空装备沈抚生产基地增资扩产项目和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款等政府资金支持。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7.32%、33.64%、30.90%及 35.17%,整体保持较高水平。
公司大型设备执行周期较长,导致存货中发出商品和在产品的规模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9,057.35 万元、42,161.99 万元、42,314.60 万元及 41,304.40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854.92万元、3,259.51万元、6,081.02万元及6,768.54万元,超信用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478.98万元、2,569.24万元、4,355.68万元及5,912.27万元,整体规模相对较高。
截至 2025 年 10 月末,公司在手订单不含税金额为 7.77 亿元,主要为根据客户需求而定制化设计生产交付的设备。
其中,审核意见关注到:关于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及依据的充分性。请发行人核实发货后超过 1 年未验收项目的情况,按项目列示发货时间、收货时间、调试时间、初验时间、现场服务时间等,梳理客户已完成调试或已实际投入使用但未及时确认收入的情形,说明按照时点法确认收入的依据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审慎论证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各期,公司确认收入的项目中,发货后超过1年方才验收的金额分别为2,600.13万元、4,066.66万元、13,601.75万元及13,278.99万元。其中分布在2024年、2025年1-9月的金额相对较高。一方面,受稀土永磁行业景气度影响,报告期内2022年下游客户扩产或设备更新需求增加,公司当期新增订单相对较多,并基于与客户的合同约定排产交付。客户基于产线及厂房建设进度、安装调试需求、技术改造等原因,部分项目至2024年及2025 年1-9月才完成验收,导致公司验收周期较长的项目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公司2024年及2025年1-9 月四型熔炼炉及大型定制烧结炉产品完成验收的项目相对较多,因设备工艺较为复杂,验收周期通常较久。
公司存在部分产品发货时间较久,截止报告期末尚未验收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发出商品中发货时间在2022年及以前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 D2 所购烧结炉数量较多,公司根据产能情况分批发货。该合同约定公司交付的是自动化集成方案,彼时属于公司首批开发交付的全自动烧结炉产品之一,并且客户属于行业内知名上市企业,因此方案中存在较多需要双方论证和解决的技术要点,以期满足客户的差异化工艺要求,尚未正式投入使用。截至 2026年 1 月上旬,客户仍有技术问题与公司进行沟通,公司积极反馈中。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客户 D2 进行了专项访谈,并实地查看了设备情况,确认设备为未使用状态。
根据客户 BU2 反馈,其所购公司镀膜机在工艺验证中靶材有效收集率和靶材溅出率指标未达到其使用标准,目前双方在沟通整改中。此外,该设备属于客户新使用的产品类型,技术成熟度存在提升空间,因此需要验证设备达到稳定运行等技术要求。该客户购买的多台烧结炉需要全自动处理系统,并且客户将该项目的烧结炉与其他压机设备等在集团内统一立项为“成烧一体中心”,涉及多处技术创新,其配套压机亦存在多项整改,故导致整体调试时间较久。公司2025年12月仍有相关人员在客户现场进行沟通调试。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客户 BU2进行了专项访谈,并实地查看了设备情况,确认设备为未使用状态。
由于在安装调试烧结炉过程中,加热室钼片出现损坏,加热室未能正常使用,公司与客户 BG 存在一定质量争议,直至近期公司与客户仍在沟通解决方案中。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客户 BG 进行了专项访谈,并获取了设备现场情况相关照片,确认设备为未使用状态。
客户 BH 所购公司 1 台烧结炉属于早期型号产品,并非用于公司主要下游应用领域,单位价值相较大型真空设备较低,公司派人现场安装调试后,客户根据其战略规划调整生产工艺,导致设备未能正常使用,直至近期公司与客户仍在沟通以期达成一致。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客户 BH 进行了专项访谈,并获取了设备现场情况相关照片,确认设备为未使用状态。
公司产品发货后超过1年尚未验收项目中,存在部分项目其最近一次现场安装调试出差后至报告期末时间较长,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发货后超过 1 年尚未验收项目中,存在部分项目其发货后等待安装时间较长,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发货后超过 1 年尚未验收项目中,存在部分项目其现场安装调试时间较长,具体情况如下:
此外,首次IPO上会时,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还包括:关于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及依据充分性。请发行人:(1)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发货至验收时间超15 个月项目的主要合同条款及履约情况,是否存在与客户协商验收时间、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2)对照发行人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务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说明该合同条款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后续违约处理过程及达成协议的具体情况,报告期是否还存在类似情况及其影响。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部分主要客户连续两年业绩下滑,主要受稀土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报告期内,稀土价格波动影响部分下游客户扩产计划,发行人 2024 年新增订单金额同比下降。发行人主要客户均有投产项目或旧产线月公司新增在手订单金额约为2.02亿元,同比增长72.65%,存在客户取消订单的情况。
审核问询重点关注了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其中,第一轮问询“问题2.业绩增长真实性及可持续性”。
关于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已发出商品时间超过 1 年,但客户长期未验收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合同争议或法律纠纷,相关交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